強雄:「還有球證、旁證,加上主辦,協班,所有的單位,全是我的人,你怎麼和我鬥」?
--少林足球的經典台詞

傳說中,有一位黨國大老講過司法就像皇后的貞操,看來台灣的這位皇后很喜歡爬出去粗巧克力。阿扁被羈押三百多天,中途硬是被換法官、且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以後,裝無辜的大法官們拖了九個多月,總算孵出第665號解釋文。結果皇后不只是爬出去、還順便生個孩子了。基本上,本篇是KUSO的靠北文,所以不用期待多正經、多精闢的見解,因為這種鬼打牆的事件只會發生在台灣,跟鬼打牆認真就輸了,所以,不論哪個立場的讀者都放輕鬆點吧。

怎麼說是鬼打牆呢?以偶對法律粗淺的了解,阿扁在一審判決後又被羈押、結果高院發回北院更裁,主要是因為羈押理由不充分。北院再度裁定以後,仍然認為阿扁因為當過宗痛、所以很懂得跑路,而且涉及重罪,所以要押。完完全全沒有回答高院認為羈押理由不充分的部分,變成雞同鴨講。情況就像是小學生被老師抽問背書的時候,小學生開始算起九九乘法,然後老師再問一次、小學生又繼續算九九乘法。

大法官也在打擦邊球,只是說法院的分案內規如何如何、實務上安怎安怎,所以不違憲。但是隻字不提阿扁被換法官時,只經過18位庭長的其中5位開會決定而已。大家排排坐吃果果、湯圓搓一搓就沒事了,然後就說法規不違憲、重罪主張羈押不違憲、檢察官有抗告權也不違憲,但是實質的程序不正義就當作沒看到。
這不就是球證、旁證,加上主辦,協班,所有的單位,全是我的人,你怎麼和我鬥?不違憲的原因是因為阿扁不想要人權啦,那些大法官都是他的暗樁配合演出、要博取民眾的同情啦!XD

要防止逃亡串證的方法多的是,從比例原則來看,羈押三百多天絕對是違法違憲、更是反人權的野蠻行為。換個方法問大法官們(除了
提出不同意見者以外),你們敢保證扁案真那麼合憲、真那麼合理嗎?不知道你們晚上睡不睡得好喔?今日扁的下場就是明日馬的遭遇,所有的手法、藉口與相罵本都已經準備好了,等馬下台的那天如法炮製即可,打擦邊球誰不會?附上新聞一則,配合服用~

向現況妥協 未釋疑更添疑
記者項程鎮/新聞分析

大法官釋憲案歹戲拖棚,釋憲結果未釋眾疑,反而引起法界更多不同意見。這件完全向扁案現況妥協的釋憲案,大法官竟要花九個月時間才能定案,這是大法官釋憲受到侷限,還是大法官向實務界低頭,值得深究。

不少法界人士認為,大法官未趕在扁案一審宣判前作出解釋,似乎已形同宣告,釋憲結果不可有利扁,因為如多數大法官反對北院「後案併前案」,就會認定北院將案子併給蔡守訓合議庭違反「法官法定原則」,這時蔡守訓合議庭的審理就會被宣告無效。

但一審宣判後,如大法官作出違憲解釋,此時會發生判決無效的後果,也就是案子須重新由北院周占春合議庭審理,從常理判斷,這樣的結果將讓台灣為之震動,嚴重衝擊司法威信,並引發政治效應,從昨天釋憲結果來看,大法官的決定似不令人意外。

問題是扁案不但是台灣,連全世界都高度關注的釋憲案,如大法官真的這樣機關算盡,是否符合審判中立、維護人權和公平正義等原則,大法官有必要接受全民檢驗。

再者,「法官法定原則」究竟應作何解釋,如分案後,還能由少數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官,決定是否該併案,這樣寡頭決定制,有無可能讓「看不見的手」藉機操控審判結果,其實大法官應面對相關疑慮,作出適當憲法解釋。

另外,大法官也不能逃避外界質疑,為何釋憲進度如此緩慢,特別是綠營人士日前質疑大法官是「肥貓」,今年一月到八月共受理五百零二件釋憲案,只公布八件,作出一個釋憲案竟要花三百九十萬元,效率水準簡直不成比例。

值此全世界抓高薪「肥貓」之際,大法官不宜將上述批評,逕行認為純屬黨派意見,應該虛心自我檢討,有無必要乾脆也制定「大法官速審法」,或是修改大法官審理案件法,從法源上來加快釋憲腳步。

當人民對刑事案件久懸未結深感不滿,司法院即推出速審法草案,現在民怨似已逐漸轉向大法官釋憲效率問題,大法官如再推給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釋憲高門檻,恐怕不會得到多數民意的認同。

此外,本案向實務界妥協的疑慮,讓不少法界人士認為大法官的立場似乎過於保守,以美國最高法院來說,不時有自由派大法官衝撞體制,因此才有劃時代的種族隔離和禁止墮胎等陋規的解套,如台灣的大法官能換個角度看憲法,以民權衡量釋憲影響性,這樣的大法官才會贏得尊敬,得到全民的喝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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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徵求轉載

    能否將此篇文章當在蓬萊島雜誌的部落格和本週出刊的紙本?我們會註明出處。
  • 樂意之至,歡迎轉載!

    adaeyangreplied on 2009/10/19 11:28

  • 這是自動回應嗎?怎麼會那麼快?
  • 系統會發信至版主信箱,剛好偶正在線上,所以立刻看得到,XD

    adaeyangreplied on 2009/10/19 11:36

  • 借我確認一下版主名是?(Kara 庄放送?)
  • 我的噗浪暱稱是翻車魚,就用這個吧,甘溫。

    adaeyangreplied on 2009/10/19 11:37

  • 好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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